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娇养权臣后,我成了女主克星

时书瑞 · 23.3万字 · 已完结 · 更新于04-01 00:57

一朝穿书,林予笙成了侯府失散在外的真千金,男女主虐恋情深的一环,作死的女配一枚。

她打定主意,只想做个无人问津的路人甲,远离男女主的纷争。

初见时,他是路边濒死的落魄少年,本以为要在雪堆中无人问津的死去,却被人拾起,亲手照料,好生相待。

她是家徒四壁的农家孤女,为了研究他身上的奇毒,带回家亲手配药,观察反应。不曾想,少年一腔热忱,予她许多温暖。

再见时,她成了永宁侯府的六小姐,而他摇身一变,成了京城新贵,太子幕僚。

本以为就此别过,再无瓜葛。

可是人迹稀少处,他在暗处将她压到墙角,“六小姐为何始乱终弃?”

林予笙:?你不要胡说八道

上架时间:2024-09-30 18:12:28

第一章 捡到一个少年

清河镇刚下过一场大雪,寒风猎猎,入目皆白。

小姑娘踽踽独行在稍显冷清的街道上,小脸冻得通红,不时伸手哈气取暖,只那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灵气逼人。

想吃一块烤红薯也太难了,转了一圈了也没看见有卖红薯的。

她嘟囔着从转角而过的时候,脚下却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,低头一看像是一个蜷缩的人。

这人身上落着积雪,生死不知。换做寻常姑娘恐怕早就踉跄后退,惊叫出声了,可林予笙却是神情淡淡蹲下身来。

掀开蓬草一般的乱发,露出少年满是血污的脸。

双唇冻得乌黑,脸色发青,双眼紧闭,眼看着是没有几分活人的颜色了。

她伸手探了探少年的鼻息,又摸了摸他的脉搏,轻声道“真是命大······”

她轻咦一声,换了个姿势,更加仔细地把了把少年的脉,自语道“有点意思。”

她又伸手翻了翻少年的眼皮,掰开他的嘴看了舌头,饶有兴趣道“好复杂的毒。”

少年的眼皮动了动,但实在没有力气做额外的动作。

“积德行善,消灾解难。”林予笙嘟哝着,把少年从雪堆里捞出来,不知是牵动了他身上哪处伤口,少年隐忍的闷哼一声。

想了想,她解下身上的小破袄,裹在他身上。

小姑娘的小袄暖暖香香,少年的眉头舒展了些许。

她小心扶起少年,将他背在背上。

少年虽然身子骨没长全身量不高,又瘦骨嶙峋,但背在背上还是有些分量。

小姑娘力气终究还是有限,跌跌撞撞到她的小房子的时候,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了。

气喘吁吁将少年搁在床上,林予笙自己也忍不住仰面躺在床上。喘过气来,她便起身从柜子里又搬一条棉被捂在少年身上,又去烧了热水给他擦脸,擦身。

她独居在这小茅屋里,屋里没有合适的衣服供他换,索性少年身量瘦弱,穿她的衣服也勉勉强强。

医者眼中无男女。

林予笙给他擦拭身体的时候,心里这般想着想着,不由弯了弯唇角,想她堂堂21世纪杀手世家传人,没杀过几个人就算了,如今到了这异世反倒做起了救人的事来。

他身上深深浅浅的新伤旧伤交替,单薄的衣服被干涸的血粘在身上,不得不用剪刀剪开,肌肤青一块紫一块,伤势之重令人触目心惊。

她对这伤势禁不住有些心惊,同时也对这少年起了几分忌惮和敬意,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这种磨难中挣扎着活下来的。

全身上下唯一还算完好的大概就是这张脸了。

病榻上的少年眉目清秀,虽然瘦骨嶙峋,颜色苍白几无血色,但仍难掩一份清雅俊美,眼尾微微上挑,睫毛纤长浓密,薄唇紧抿,端的是一副清冷的长相,带着些破碎的虚弱感。只那眼尾处氤氲出的一颗泪痣,平添了些妖冶气息。

这般好看的人,林予笙发誓自己两辈子头一回见。

她心里颇有些忐忑。

因为一般在小说里,越是好看的人,戏份越多。

长成这样……她可别是失手把男主给救了?

可是救都救了总不能再把人送回去吧?

看样子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,应当不会把她怎么样。

想起刚刚给他把脉发现他体内交错着不止一种毒药,林予笙又不自觉地舔了舔唇角。

与其说她救他是大发慈悲,不如说她是眼馋他体内的奇毒。

林予笙虽然是杀手世家的传人,但国家发展,时代发展,生意不好做,她家族不愿远离故土,去海外做老本行,只好改头换面做起了其他生意。

不过换是换了,传承也传承了,不为别的,只为自保。

只是她其他项目都只学了个皮毛,什么枪法,械斗,她都不感兴趣,也懒得下功夫。

研究毒药是她唯一的爱好。

尤其是失传多年的古代毒药。

小时候翻阅密室里各种毒药典籍,她一坐就是一天。

小炉里煮上驱寒的姜茶,林予笙从床下的暗格里翻出自己的一套工具,想了想,又从床下的暗格里翻出一个小瓶子,往他嘴里倒了两滴。

在如今这个贫穷偏僻的小山村,她收集了好久材料,好不容易才制了小半瓶麻沸散,这一下就喂了他三分之一。

戴上手套,用烧热的酒给小刀消了毒,她看了一眼仍在沉睡的少年。

然后开始用刀刮去他伤口上的腐肉。

没办法,条件差,只能用这样粗暴的手段。

不知道是少年中毒的原因,还是她炼制的麻沸散起了作用,总之,他是没什么动静的。

给伤口上了金疮药,林予笙松了口气,然后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。

还好,没死。

至于解毒,他体内至少三种毒药共同作用,一时半会她也琢磨不出解决的法子。

林予笙给他盖好被子,趁着他熟睡,摸了床底的钱匣,掂了掂重量,叹了一口气。

她把姜茶倒在缺了口的碗里,然后一勺一勺地小心灌进他嘴里。

做完这一切,她贴心地给他掖好被角。

然后出了门去了村里的镇上的小医馆。

“我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,哦,还有这个边角料,反正你也不要了,这个就别收钱了吧。”林予笙看着柜台后蹙眉盯着她的秦老头。

大雪封山之前,她依靠在山中挖草药卖到医馆过活,一来二去的,与他们也成了老相识。

见秦老头还蹙眉疑惑地看着她,林予笙从怀里掏出铜板放到桌面上,“赶紧抓药呀,多少钱我不会少了你的。”

若是放在以前,林予笙断不会纵容自己如此奢侈,将这拿来糊口的几枚铜板去救另一个萍水相逢的小乞丐。

可是眼下算算日子,永定侯府认亲的车队应该就在路上了,侯府的小姐还怕没钱花?

她因为飞机失事阴差阳错了穿进了候机时打发时间看的一本小说,成了书里的人物。

这本书一开头,就说永定侯府因为一桩失窃案顺藤摸瓜,竟查出了娇养多年的侯府千金竟是狸猫换太子的西贝货,这等骇人听闻的丑事自是秘而不宣,但暗地里却动用一切力量,找到了失散在外的真千金。

而这个真千金日后就成了在女主跟前上蹿下跳的作死女配。

没错,林予笙就是这个女配。

可这些后话姑且按下不提,当侯爷的女儿至少不用穿破袄了,对于脱离贫穷的现状,林予笙还是很乐意的。

须发皆白的老郎中,看了看她的铜板,道“这药是给谁吃的?”

林予笙摸了摸鼻子,心虚道“我自己吃的。下雪了路不好走,我多买点药回去备着。”

老郎中正在给她抓药,闻言哼笑一声,没有说话。

他把包好的药包放在桌上,道“小丫头,行善积德也得有命享后福才行。最近这世道不太平,你可不要什么人都救。”

林予笙不敢再说什么,抓起药包,敷衍了一句“知道啦秦爷爷,我又不是哪的善良人。”

老郎中却叫住她“跑什么?”

他又从柜台下拿出一个油纸包,道“快过年了,你梁奶奶多做了些炸货,让我给你送去,我没顾得上,正好你来了,一道带走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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